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事局、教育局,各地、州、市人事局、教育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部门人事处、各师人事局,各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各高校学生(招生就业)处(办),中央驻疆各单位人事部门,驻疆各部队政治部:
为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七项措施,有效促进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积极拓展毕业生就业渠道,合理配置毕业生资源,为广大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搭建双向选择交流洽谈平台,经研究,决定召开2009年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校园供需见面系列招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高校毕业生校园供需见面招聘会由自治区人事厅、教育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共同举办,有关高校具体承办,自治区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办公室、教育厅学生处、兵团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统一协调。为增强招聘会的成效,今年校园供需见面招聘会以小型化、专业化、多样化为主,各承办学校可以以院、系为单位组织实施招聘活动。
二、时间和地点
本次校园供需见面招聘由各承办学校结合实际制定招聘会实施计划,活动从3月16日开始,4月15日结束,地点在各承办学校,具体时间安排以各承办学校实施计划为准(附各高校校园招聘会计划安排表)。
三、参会办法
(一)各地、州、市人事局、教育局,兵团各师人事局要积极组织本地用人单位参加招聘会。
(二)对用人需求多、专业性强,此次不能参加招聘会的单位,可另选时间,与相关学校接洽,单独组织招聘活动。
(三)自治区直属各单位、兵团直属部门、中央驻疆单位、驻疆部队请直接与各承办学校联系参会招聘等有关事宜。
四、参会招聘要求
(一)校园供需见面招聘会是一项公益活动,各承办学校不得向招聘单位和学生收取费用。同时,要高度重视,切实搞好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服务保障,安排好招聘期间的安保工作,责任到人,并做好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招聘活动安全、有序。
(二)各企事业单位要从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承担起社会应有的责任,积极参加校园供需见面招聘会,力所能及地吸纳接收高校毕业生,并要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消除各种就业歧视。
(三)各地人事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事工作会议关于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相关精神,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参照各高校校园招聘计划安排,结合地区实际,积极主动组团参加,并加强与各高校的沟通交流,切实引进本地区所需人才。
五、联系方式
自治区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赵建平、马昭峰
联系电话:0991-4690750,4634017
自治区教育厅学生处
联系人:朱杰明
联系方式:0991-2891057
兵团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闫志刚
联系电话:0991-2817701,2323665
附件:2009年新疆高校校园招聘会计划安排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二〇〇九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