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2011年实施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告
我院2011年单独招生工作正在自治区教育厅审核过程中,学院作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从2009年开始实施单独招生工作,今年为第三次单独招生,在2009年单独招生60人,2010年单独招生130人,今年我院计划招生8个专业,300人,同时录取后75%的学生均与大型企业签订就业意向,有意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敬请关注我院网站,具体信息、实施方案待教育厅审批后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招生就业处联系方式:0992-3682527
附:单独招生简介、特点和历史沿革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1年3月23日
附:单独招生简介、特点和历史沿革
单独招生简介
单独招生是国家授权高职院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必须于高考前完成录取。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无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单独考试招生是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机制的试点,是国家高考的组成部分。学生入校后与统招的学生待遇相同。
特点概述
为探索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突出高职教育特色,完善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机制。单独招生院校可单独或联合组织文化考试,也可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织以职业技能测试为重点的相关考核,并于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单独招生院校生源范围主要应为其所在省区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也可试点招收部分中职毕业生;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各校今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历史沿革
◆2007年教育部批准在江苏、浙江、湖南、广东等4省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进行单独招生试点。
◆2008年单独招生试点院校的范围扩大到8省区20所。
◆2009年安排33所高职示范校单独招生,计划招生9240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进行单独招生试点,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作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参与单独招生试点工作。
◆2010年单独招生院校的范围扩大到73所,计划招生25505名。
◆2011年单独招生院校的范围扩大到200所,包括100所国家示范高职院校以及100所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国家文件
《关于申报2011年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及拟安排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学司函[2011]2号)
有关省、自治区教育厅:
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生源质量,探索形成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高职招生考试评价机制,经商高等教育司,2011年进一步扩大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高考前在本省(区)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2011年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由相关高校自愿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上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汇总备案的方式进行。
二、申报要求
1.已列入“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示范和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高校。
2.今年首次申请开展单独招生试点的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控制在该校年度招生规模的10%以内;已经开展单独招生试点的相关院校,单独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控制在该校年度招生规模的20%以内。
三、请各省(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上述高校开展单独招生试点申报工作,明确招生计划等内容,认真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于2月20日前将邮件发至:pingw@moe.edu.cn,并书面寄送:高校学生司本专科招生处 平伟,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电话66097839。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