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
体育、艺术特长生界定办法
根据新招委【2011】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11年单独招生体育、文艺特长生界定办法。
1、体育特长生标准
高中阶段参加自治区及以上级别体育竞赛,获个人项目前八名或集体项目(篮、排、足球,下同)前六名的主力队员(主力队员人数限篮球8人、排球8人、足球14人)或者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运动员证书者。
2、艺术特长生项目
高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省级艺术竞赛,获得个人项目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者或取得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协八级以上证书者。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2011年单独招生领导小组
201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