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10年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
举办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活动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联合举办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活动的通知》(教学厅〔2010〕5号)要求,我区参与这次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及时间
(一)名称:201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春季联合招聘周
时间:2010年3月20日至26日
(二)名称:201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夏季联合招聘周
时间:2010年6月20日至26日
(三)名称:201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秋季联合招聘周
时间:2010年9月20日至26日
(四)名称:201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冬季联合招聘周
时间:2010年12月20日至26日
二、组织领导
(一)本次活动由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实施。本次活动成立领导小组,由自治区人社厅艾尔肯江·牙生副厅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主任郑新生、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刘敏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协调活动相关事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综合部。各地州市的活动组织单位为当地的高校、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二)网络平台:
1.全国网络平台: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http://www.ncss.org.cn)、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
http://www.chrm.gov.cn)、中国就业网(
http://www.lm.gov.cn)。
2.自治区网络平台:中国新疆人才网(
http://www.xjrc365.com)。
三、组织分工
(一)各地州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本地区网上联合招聘活动的信息收集、整理和上网发布工作。有条件地区的就业中介服务机构所属就业服务网站,可结合实际情况每季度分别开展招聘周活动,在网站上开设高校毕业生专区,使用活动统一标识(可从中国就业网http://www.lm.gov.cn下载)。
(二)各地州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将收集的信息上报至自治区网络平台,平台上报所需账号请直接与自治区人才市场信息部联系。
(三)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将收集的招聘信息上报全国网络平台的工作。
四、具体要求
(一)各地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本地高校积极参加网络联盟的招聘会,大力动员用人单位参与招聘活动,及时通知各高校尚未落实就业岗位的应届毕业生,在各有关网站上注册并积极参加网络招聘活动。各地高校网站应在显著位置悬挂统一标识并做好链接(统一标识可从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平事下载)。
(二)各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用人单位参会,每个地州每季度需整理40家以上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信息,按照统一格式填报汇总,于活动前10日内上传至中国新疆人才网,并在招聘活动期间,在所属网站(人才网站及公共就业服务网站)首页显著位置与中国新疆人才网建立链接。
(三)各地州市活动组织单位应严格审核用人单位资质及提供的招聘信息,杜绝虚假信息,维护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四)各地要充分利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的信息平台,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和院校各类信息的相互贯通,实现网上信息资源共享,更好地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服务。
(五)中国新疆人才市场的北疆分市场、南疆分市场、石油石化专业市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市场要发挥中心人才市场的骨干作用,紧密配合,统一时间、统一内容、统一要求,与中国新疆人才网联网联动。
五、联系人及电话
(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综合部
张安民0991—4642100 传真:0991—4626056
(二)自治区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马燕玲0991—4685888(传真)
(三)活动网上技术支持:
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信息部
胡海斌 0991—4685003 (传真:0991—4663557)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