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工作等有关职业教育及高考招生改革文件的精神,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促进我区高等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本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学院负责,建立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机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直升专”实施方案》。
第二章 组织机构
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主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的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招考工作。在直升专招生过程中,各成员分别担任纪检监察组、面试专家组、安全保卫组、成绩登录组、综合协调组的组长,负责单独招生各相关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三章 直升专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2019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专科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
学校代码及专业代码 |
学校名称及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计划数 |
收费标准(每年) |
小计 |
汉语言 |
民考汉 |
民语言 |
56030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理科 |
19 |
10 |
9 |
0 |
4200元 |
560702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文理兼招 |
8 |
4 |
4 |
0 |
4200元 |
560102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3 |
理科 |
20 |
10 |
10 |
0 |
4200元 |
630302 |
会计 |
3 |
文理兼招 |
10 |
5 |
5 |
0 |
3800元 |
640105 |
酒店管理 |
3 |
文理兼招 |
9 |
5 |
4 |
0 |
3800元 |
520401 |
钻井技术 |
3 |
理科 |
18 |
8 |
10 |
0 |
4200元 |
570203 |
石油化工技术 |
3 |
理科 |
26 |
13 |
13 |
0 |
4200元 |
合计 |
110 |
55 |
55 |
0 |
|
第四章 报名条件
招生对象:符合自治区普通高考(三校生)报名条件并取得2019年准考证号的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1.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20%以内(可不含最后一学期成绩),如果个别学生书面声明放弃报考,可顺次递补。
2.原则上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要取得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一级以上等级证书(含一级);计算机专业的学生要取得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二级以上等级证书(含二级)。
3.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双语班学生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教双〔2013〕10号)精神,自2015年起,文科综合科目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考试的双语文科班考生(模式一)只能填报民语言招生计划的学校志愿;其他双语班考生均可填报双语班招生计划的学校志愿,不可填报汉语言、民语言和民考汉招生计划的学校志愿。
4.优惠政策:对于获得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大赛其他自治区级奖项的学生,在达到基本录取条件的情况下可优先录取。对于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等奖获得者,可免试录取。在同等条件下,接收院校可优先录取申请就读专业与获奖项目(或中职就读专业)相对应或相近的学生。
第五章 报名程序
各中职推荐学校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及我院招生简章的规定和要求,按以下程序组织好报名工作。
1.学生申请
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中职毕业生,于2019年3月25日前,由所在学校推荐填写《2019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
2.学校初审
3月24日-3月28日各中等职业学校负责汇总本校学生的申请,经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信息,分别在申请人所在班级、校园及校内网上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3天)。各中等职业学校的校长作为直接责任人,应在报考学生的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3.资格审查
公示结束后,各中等职业学校将《2019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学生成绩单、审验材料、公示情况等于3月29日前报我院进行审查(传真、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
3月30日以前,我院将资格审查后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信息(报名序号、姓名、身份证号、招生院校)核查无误后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核对。
凡通过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信息核对及我院审查合格的学生,于2019年3月31日来我院(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安定路355号)参加直升专招生面试。
审验材料包括:
(1)当年中职招生录取花名册复印件;
(2)《2019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
(3)学生学业成绩(须加盖成绩主管部门印章);
(4)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双面)(核对原件);(5)符合免试及加分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考生户籍首頁及本人页复印件,及个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1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7)中职学校公示情况(原件或复印件);
(8)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及扫描件,3月29日前发送至邮箱1183390149@qq.com;申请材料原件请以特快专递至我院招生办公室。(收件人:王瑞娜,18935879059)。
第六章 考试录取办法
1.考试方式:
选拔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结合学生中职期间的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进行录取。
面试时间:2019年3月31日10:00-13:00(北京时间)
面试地点: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克拉玛依校区(新疆克拉玛依市安定路355号)。
面试程序:考生于3月30日到学院招生办公室(J1行政楼I区506室),核实身份并领取面试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由3名面试专家提问,考生现场回答,专家评分确定成绩,满分为100分。
成绩核定: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附加成绩。面试成绩100分、附加分10分。
附加分:对于获得职业院校、行业、协会等技能大赛考生给予5-10分加分。
2.录取办法:
(1)面试录取考生
对于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者或获得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者,可免试录取。若免试录取报名人数较多,则以获奖级别排序依次录取。录取顺序为免试录取、面试考生录取,并按报考情况择优调剂。
(2)学院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面试考生进行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我院可优先录取报考专业与获奖项目所对应中职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生。
(3)面试不合格者考生不予录取。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普通类以在校基础课程数学、英语为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单列类以在校基础课程语文、数学为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录取时将根据考试成绩及考生政审,确定录取名单,报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核。
(5)学院招生办将拟录取考生的名单于2019年4月3日—2019年4月4日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布。
(6)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学院直升专工作在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第七章 学籍管理及相关待遇
1.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全日制高职(专科)生教学、管理规定对直升专学生进行统一管理。
2.直升专学生不得申请转学、调整专业,学籍注册及毕业证发放按照教育部及我院有关规定执行。
3.直升专学生入学后相关待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第八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1.新生应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的要求及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时携带录取通知书、中专毕业证书及身份证原件。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国家教育部和卫生部、国家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及新招委〔2010〕8号文件要求。
3.对在报名推荐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0-6234377,6620737
传 真:0990-6609801
监督电话:0990-6620723
学院地址:克拉玛依市安定路355号
邮 编:834000
网 址:http//www.kzjsxy.net(学院官网)、zsjy.kzjsxy.ner(招生办网址)
邮 箱:1183390149@qq.com
联 系 人:王瑞娜
附件:1.2019年直升专日程安排表
2.2019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时间安排
3.2019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3月22日